亲爱的读者们,你是否曾在某个悠闲的午后,看着窗外的风景,突然想到,原来我们每天的生活,就像是一场充满乐趣的游戏呢?没错,这就是我们要聊一聊的“传播的游戏说”。这个听起来有点玄乎的理论,其实离我们很近,它揭示了传播的乐趣所在,让我们一起来探索这个奇妙的世界吧!

传播的游戏说,最早由心理学家威廉·斯蒂芬森提出。他认为,人类的所有行为可以分为工作与游戏两种。工作是对付现实,是谋生,是有产品的;而游戏,基本上是没有产品的,除非是提供自我满足。这种观点,就像一扇窗户,让我们看到了传播的另一面。
斯蒂芬森进一步指出,传播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工作性传播,比如下达命令;另一种是游戏性传播,比如相聚闲聊。工作性传播带有任务的成分,对参与传播者的身心来讲是不愉快的,所以斯蒂芬森称之为“传播—不快”。而游戏性传播并没有什么具体的目的,仅仅是寻开心,对参与者来说总是轻松愉快的,所以斯蒂芬森称其为“传播—愉快”。
在这个理论中,大众传播被视为游戏性的传播。人们读报纸、听广播、看电视,就像儿童玩过家家一样,主要在于消遣娱乐,以便把自身从成人化的工作环境中解放出来。斯蒂芬森的这一新奇理论,揭示了媒介另外一种重要而一直被忽略的性质。

传播的意义,除了工具行为、自我中心行为外,还有一种由斯蒂芬森提出的传播是为了满足和快乐的学说,称作游戏说。在Huzinga将工作和游戏两分的基础上,Stephenson提出有些传播的目的就是交流的愉悦(communication-pleasure),而另一些目的性更强、以促进他人行为为目的的传播被称作交流的不愉快(communication-unpleasure)。
大众媒介关注的中心就是交流的愉快;这种愉悦在心理学上能带来各方面充实自我的过程,并使人自我发展和自我提高。他因此进一步说,对大众传媒的研究应当从游戏和愉悦的角度入手,而不应局限于劝说与社会效果的角度。
后两种角度总是纠结于媒介的道德顾虑,而前者却能使大众的生活更加轻松,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社会控制。

在艺术起源理论中,游戏说也是一个重要的学说。代表人物康德、席勒、谷鲁斯。最早从理论上系统阐述游戏说的是德国哲学家康德,他认为艺术是“自由的游戏”,其本质特征就是无目的合目的性或自由的合目的性。
席勒认为人的艺术活动是一种审美外观为对象的游戏冲动。席勒在康德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认为“过剩精力”是文艺与游戏产生的共同生理基础。德国学者谷鲁斯认为过剩精力说难以解释人在游戏类型上的选择性和殚思竭虑、废寝忘食的专注,他还认为游戏有隐含的实用目的,艺术活动可以归结为“内模仿”的心理活动,它在本质上与游戏相通。
游戏发生说的贡献在于突出了艺术的无功利性,但是把艺术的起源归于游戏又过于简单化。游戏说试图从心理学、生物学和生理学的角度揭示艺术发生的奥秘,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它将精神上的“自由”看作是艺术创造的核心,对于人们艺术的本质和艺术创造的基本动因,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在艺术与生活的互动中,传播的游戏说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艺术不再仅仅是创作者的表达,而是观众与作品之间的一场精妙互动。这种互动,让艺术成为人类追求精神愉悦的手段,超越了实用性和功利性,变成一种独立于生活琐碎的精神追求。
在这个理论中,艺术成为人类追求精神愉悦的手段,超越了实用性和功利性,变成一种独立于生活琐碎的精神追求。这两位理论家的观点虽然存在差异,但他们都强调了艺术活动与审美活动的独特性,认为这种体验是人类社会所专有的。
艺术不仅是一种创作行为,更是一场心灵的冒险,一次观念的碰撞。正是这种独特性让艺术在社会中具有特殊地位,成为人类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亲爱的读者们,传播的游戏说,就像一扇窗户,让我们看到了传播的乐趣所在。在这个充满乐趣的世界里,让我们一起享受传播带来的快乐吧!